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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指南
发布时间:2017-12-08 (于2023-06-14有修改) 91770


一、开诊时间

门诊开诊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14:30--17:30(冬)。

二、患者就诊须知

1、初诊患者请您先到导诊咨询台填写建卡基本信息登记表。

2、初诊患者凭身份证、军官证、驾驶证等证件和建卡信息登记表到门诊收费窗口就诊。

三、诊室分布

诊室名称

主治疾病

位置

出诊人员

出诊时间

急诊诊室

内、外科急诊疾病

门诊楼一层北

急诊科医生

24小时

泌尿外科诊室

泌尿外科疾病

门诊楼一层北

主治医师以上

周一至周五全天

内分泌诊室

内分泌疾病

门诊楼一层北

主治医师以上

周一至周五全天

骨科诊室

创伤、骨病

门诊楼二层北

主治医师以上

周一至周五全天

神经外科诊室

神经脊柱疾病

门诊楼二层北

主治医师以上

周一至周五全天

儿科诊室

儿科疾病

门诊楼二层北

主治医师以上

周一至周日全天

呼吸内科诊室

呼吸系统内科疾病

门诊楼二层南

副主任医师

周一至周日全天

神经内科诊室

神经内科疾病

门诊楼二层南

副主任医师

周一至周五全天

心内科诊室

心血管疾病

门诊楼二层南

副主任医师

周一至周五全天

感染病诊室

内、外感染性疾病、传染病

门诊楼二层北

副主任医师

周一至周五全天

普外科诊室

普外科疾病

门诊楼二层北

主治医师以上

周一至周日全天

消化内科诊室

消化系统内科疾病

门诊楼二层南

副主任医师以上

周一至周日全天

中医科诊室

中医科疾病

门诊楼二层南

副主任医师

周一至周五全天

妇产科诊室

妇科、产科疾病

门诊楼三层北

主治医师以上

周一至周五全天

口腔科诊室

口腔科疾病

门诊楼三层南

医师以上

周一至周五全天

男性病诊室

男性科疾病

门诊楼三层南

医师以上

周一至周五全天

五官科诊室

眼科、耳鼻喉科疾病

门诊楼三层南

主治医师以上

周一至周日全天

四、门诊诊病流程:

填写建卡基本信息登记表—办理“就诊卡”(无门诊病历则购买病历本)---凭“就诊卡”就诊—医生诊查--持“就诊卡”交费—持交费收据检查、治疗、取药—门诊病历自己妥善保管—离院、门诊留观、住院(持住院通知书)。

五、检查指南:

1、化验抽血:请患者交费后到门诊护士站抽血室抽血检查。

2、持CT、MRI等影像检查申请单,请患者交费后到影像中心(往住院部方向有指引牌),到先登记后检查,特殊情况需预约检查时间再交费、检查。普通放射检查在门诊楼二层南。

3、内镜检查先预约,预约成功后交费到中住院大楼六层内镜诊疗中心检查。

4、门诊患者B超、静态心电图等检查先交费,然后到门诊楼四层南特检科检查。

5、其他检查:请先到收费处交费,然后到相关科室进行检查或预约检查时间。

六、取检查结果:

1、门诊患者血常规、尿常规当天到门诊楼三层化验室取结果,生化速检项目当天到住院检验科取结果。

2、影像科、超声科、心血管无创检查室检查可在相应科室等取结果。DR、CT、MR检查结果可按提示在门诊大厅或影像中心大厅扫码自助打印。

七、简易门诊须知

1、简易门诊仅可开具化验项目,不得开具的检验项目:(1)与所患慢性疾病无关的检验项目;(2)大型设备检查申请单,如:CT、MRI、核医学检查等。

2、为保护患者本身利益,以下患者或情况简易门诊将不予处理:(1)初诊患者;(2)病情不稳定的患者;(3)非患者本人时。

3、简易门诊医不书写病情记录、不负责解释检验、检查的结果,有需要的患者须到专科门诊就诊。

4、简易门诊医生不得开具各种医学证明文件。

5、简易门诊医生不得开展体检工作。

6、简易门诊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7、简易门诊可填写特殊疾病确认表,但必须资料齐全,且可收取诊查费。

八、诊查费标准:

简易门诊2.00元/人次,普通门诊5.00元/人次,副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15.00元/人次,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22.00元/人次,初建病历及病历本收费0.5元/每份。

九、体检:

周一~周五全天

患者到行政办公楼一楼南医保办(体检中心)填写资料并开单检查。

十、门诊科室分布情况

一楼:门诊导诊咨询台、现场预约诊疗处、急诊诊室、泌尿外科诊室、内分泌诊室、西药房、中药房、办“就诊卡”处、收费处、护士站、简易手术室、处置室、输液室、门诊病房。

二楼:骨外科、神经外科、感染病科、儿科、普外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中医科诊室、普通放射检查室。

三楼:妇产科、口腔科、五官科、男性病科诊室,门诊检验室。

四楼:病理科、特检科(超声室、心电图室、四维彩超室、脑电图室等)。

十一、门(急)诊自带病历使用注意事项:

1、凡在我院门(急)诊就诊的患者,门(急)诊病历由患者自行保管(特殊科室留档的病历除外)。

2、病历封面的个人资料由患者亲自或委托他人填写。就诊时,患者及/或家属提供病史应真实,如因不真实提供病史而造成的各种后果由患者自负。

3、各种化验检查单、影像检查报告单请患者及时贴在病历本中以防遗失。

4、就诊后请妥善保管病历本,复诊带回,以免发生因病历资料不详而影响诊断和进一步治疗。如感不适或遇有特殊情况随时来院复诊。

5、诊疗后如果医生未写有关记录,患者有权要求其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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