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诊时间
门诊开诊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14:30--17:30(冬)。
二、患者就诊须知
1、初诊患者请您先到导诊咨询台填写建卡基本信息登记表。
2、初诊患者凭身份证、军官证、驾驶证等证件和建卡信息登记表到门诊收费窗口就诊。
三、诊室分布
诊室名称 | 主治疾病 | 位置 | 出诊人员 | 出诊时间 |
急诊诊室 | 内、外科急诊疾病 | 门诊楼一层北 | 急诊科医生 | 24小时 |
泌尿外科诊室 | 泌尿外科疾病 | 门诊楼一层北 | 主治医师以上 | 周一至周五全天 |
内分泌诊室 | 内分泌疾病 | 门诊楼一层北 | 主治医师以上 | 周一至周五全天 |
骨科诊室 | 创伤、骨病 | 门诊楼二层北 | 主治医师以上 | 周一至周五全天 |
神经外科诊室 | 神经脊柱疾病 | 门诊楼二层北 | 主治医师以上 | 周一至周五全天 |
儿科诊室 | 儿科疾病 | 门诊楼二层北 | 主治医师以上 | 周一至周日全天 |
呼吸内科诊室 | 呼吸系统内科疾病 | 门诊楼二层南 | 副主任医师 | 周一至周日全天 |
神经内科诊室 | 神经内科疾病 | 门诊楼二层南 | 副主任医师 | 周一至周五全天 |
心内科诊室 | 心血管疾病 | 门诊楼二层南 | 副主任医师 | 周一至周五全天 |
感染病诊室 | 内、外感染性疾病、传染病 | 门诊楼二层北 | 副主任医师 | 周一至周五全天 |
普外科诊室 | 普外科疾病 | 门诊楼二层北 | 主治医师以上 | 周一至周日全天 |
消化内科诊室 | 消化系统内科疾病 | 门诊楼二层南 | 副主任医师以上 | 周一至周日全天 |
中医科诊室 | 中医科疾病 | 门诊楼二层南 | 副主任医师 | 周一至周五全天 |
妇产科诊室 | 妇科、产科疾病 | 门诊楼三层北 | 主治医师以上 | 周一至周五全天 |
口腔科诊室 | 口腔科疾病 | 门诊楼三层南 | 医师以上 | 周一至周五全天 |
男性病诊室 | 男性科疾病 | 门诊楼三层南 | 医师以上 | 周一至周五全天 |
五官科诊室 | 眼科、耳鼻喉科疾病 | 门诊楼三层南 | 主治医师以上 | 周一至周日全天 |
四、门诊诊病流程:
填写建卡基本信息登记表—办理“就诊卡”(无门诊病历则购买病历本)---凭“就诊卡”就诊—医生诊查--持“就诊卡”交费—持交费收据检查、治疗、取药—门诊病历自己妥善保管—离院、门诊留观、住院(持住院通知书)。
五、检查指南:
1、化验抽血:请患者交费后到门诊护士站抽血室抽血检查。
2、持CT、MRI等影像检查申请单,请患者交费后到影像中心(往住院部方向有指引牌),到先登记后检查,特殊情况需预约检查时间再交费、检查。普通放射检查在门诊楼二层南。
3、内镜检查先预约,预约成功后交费到中住院大楼六层内镜诊疗中心检查。
4、门诊患者B超、静态心电图等检查先交费,然后到门诊楼四层南特检科检查。
5、其他检查:请先到收费处交费,然后到相关科室进行检查或预约检查时间。
六、取检查结果:
1、门诊患者血常规、尿常规当天到门诊楼三层化验室取结果,生化速检项目当天到住院检验科取结果。
2、影像科、超声科、心血管无创检查室检查可在相应科室等取结果。DR、CT、MR检查结果可按提示在门诊大厅或影像中心大厅扫码自助打印。
七、简易门诊须知
1、简易门诊仅可开具化验项目,不得开具的检验项目:(1)与所患慢性疾病无关的检验项目;(2)大型设备检查申请单,如:CT、MRI、核医学检查等。
2、为保护患者本身利益,以下患者或情况简易门诊将不予处理:(1)初诊患者;(2)病情不稳定的患者;(3)非患者本人时。
3、简易门诊医不书写病情记录、不负责解释检验、检查的结果,有需要的患者须到专科门诊就诊。
4、简易门诊医生不得开具各种医学证明文件。
5、简易门诊医生不得开展体检工作。
6、简易门诊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7、简易门诊可填写特殊疾病确认表,但必须资料齐全,且可收取诊查费。
八、诊查费标准:
简易门诊2.00元/人次,普通门诊5.00元/人次,副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15.00元/人次,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22.00元/人次,初建病历及病历本收费0.5元/每份。
九、体检:
周一~周五全天
患者到行政办公楼一楼南医保办(体检中心)填写资料并开单检查。
十、门诊科室分布情况
一楼:门诊导诊咨询台、现场预约诊疗处、急诊诊室、泌尿外科诊室、内分泌诊室、西药房、中药房、办“就诊卡”处、收费处、护士站、简易手术室、处置室、输液室、门诊病房。
二楼:骨外科、神经外科、感染病科、儿科、普外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中医科诊室、普通放射检查室。
三楼:妇产科、口腔科、五官科、男性病科诊室,门诊检验室。
四楼:病理科、特检科(超声室、心电图室、四维彩超室、脑电图室等)。
十一、门(急)诊自带病历使用注意事项:
1、凡在我院门(急)诊就诊的患者,门(急)诊病历由患者自行保管(特殊科室留档的病历除外)。
2、病历封面的个人资料由患者亲自或委托他人填写。就诊时,患者及/或家属提供病史应真实,如因不真实提供病史而造成的各种后果由患者自负。
3、各种化验检查单、影像检查报告单请患者及时贴在病历本中以防遗失。
4、就诊后请妥善保管病历本,复诊带回,以免发生因病历资料不详而影响诊断和进一步治疗。如感不适或遇有特殊情况随时来院复诊。
5、诊疗后如果医生未写有关记录,患者有权要求其填写。